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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进步党促在第十六届全国大选前落实邮寄投票改革 – 保障沙巴人民的投票权

* 右1:Dato Shuaib Mutalib,沙巴进步党副主席 * 左3:杨奕智律师,沙巴进步党最高理事兼青年团副团长 * 左2:Stephan Gaimin,沙巴进步党组织秘书 * 右2及右3: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SPR)官员

亚庇(6月19日讯)沙巴进步党(SAPP)向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SPR)沙巴办事处提呈函件,敦促立即推动选举制度改革,允许居住在本身州属以外地区的沙巴及砂拉越选民,通过邮寄投票方式履行公民投票责任。

该函件呼吁选举委员会修订《1958年选举法令》及相关条例,让因工作或求学而居住在西马的沙巴及砂拉越人民,无需承担返回家乡投票所带来的经济及交通负担,便能通过邮寄投票方式参与选举。

目前,居住在海外的马来西亚公民已获准采用邮寄投票。然而,许多在国内异地工作的马来西亚公民,特别是在西马工作或求学的沙巴及砂拉越人民,在行使宪法赋予的投票权时,仍然面对重大的现实障碍。

这项问题对沙巴及砂拉越选民影响尤为严重,因为东马与西马之间的机票价格,尤其在选举期间,往往居高不下。

许多沙巴人民都真心希望履行自身的民主责任,但高昂的机票费用、工作安排及有限的假期,往往使他们难以甚至无法返乡投票。

民主不应取决于公民是否有能力负担返乡机票。无论身处联邦任何一个地区工作或求学,每一位马来西亚公民都应享有公平及合理的投票机会。

在当今马来西亚,跨州迁移工作及求学已日益普遍,选举制度也必须与时并进。扩大邮寄投票资格,不仅能够提升选民投票率,也能增强选举的包容性,并更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现实。

马来西亚现有的邮寄投票机制及选民核实体系已经具备相应基础,将邮寄投票扩大至国内异地选民,在行政及执行层面上均切实可行。

随着第十六届全国大选可能在近期任何时候举行,沙巴进步党认为,涉及选民便利与投票权保障的选举改革已刻不容缓,以确保在外工作或求学的沙巴及砂拉越人民,不会因为身处异地而在行使宪法赋予的投票权方面遭受不公平对待。

因此,沙巴进步党敦促选举委员会认真考虑有关建议,并在未来全国大选及州选举前推动相关改革,以建立一个更具包容性、更方便及更具代表性的民主选举制度。

杨奕智律师
最高理事兼青年团副团长
沙巴进步党(S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