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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身份证不违反联邦法律 — 它正是弥补联邦法律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

(2026年2月6日,亚庇)内政部声称沙巴无权发出本身的身份证件,这种说法既敷衍又回避核心问题,也不过是重复历届政府一贯以来缺乏诚意的态度。

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谁发出MyKad,而在于谁有权决定“沙巴人身份”。

沙巴身份证(Sabah IC)从未被提议作为取代MyKad的工具,也从未被设想为授予马来西亚公民身份的机制。公民身份与国家人口登记仍然属于联邦权限,而沙巴身份证的建议内容,并未违反联邦法律、联邦宪法或《国家登记法令》。

沙巴身份证所要解决的,是联邦法律一再未能填补的漏洞——直接影响沙巴的身份滥用问题。

“沙巴身份证计划(Project IC)”已清楚展示,当身份、国籍与地方身份被混为一体、在缺乏制衡的情况下运作,将会带来何等严重的后果。而这些伤害,至今仍未真正修复。

近期,全国人民也目睹了在足总(FAM)丑闻中,外国足球员竟获得马来西亚及砂拉越出生证书的事件;同时,也出现宗教被错误且非法地登记在MyKad上的情况——而这一做法,已被亚庇高等法院明确否定。

在有关案件中,高庭法官拿督丝丽丝蒂娜·斯图尔·加丽德裁定,一名文盲父亲及其子女的MyKad上所标注的“伊斯兰教”字样,是在他们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由登记官员错误填入,并明确指出,当局作出此类单方面决定在原则上是根本错误的。法庭也确认,MyKad并非身份资料的最终或决定性证据,是可以被司法挑战的。

这些并非个别错误,而是反映了身份治理体系中存在的系统性缺陷。

一个人可以是马来西亚公民,却不必然是沙巴人。根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及沙巴在宪法下所享有的移民保障,联邦政府所授予的公民身份,并不会自动赋予沙巴人身份。

沙巴身份证的目的,在于核实身份、维护法治,并确保沙巴人不再成为身份滥用的受害者。
它不是政治操作,更不是对联邦权力的挑战。

仅以“州政府无权”为由来否定沙巴的合理关切,既不负责任,也谈不上诚意。沙巴需要的是问责、透明与实际行动,而不是披着法律技术外衣的否认。

杨奕智律师
沙巴进步党(SAPP)
最高理事兼青年团副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