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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步黨:無所畏懼為沙巴奮鬥到底

楊德利展示首相署於2008年6月17日發出的提名上議員密函

亞庇2025年9月29日訊:

沙巴政治領袖,包括像沙巴立新黨(STAR)主席拿督傑菲里吉丁岸博士者,在爭取沙巴權益時,必須繼續無所畏懼、不徇私情地奮鬥下去。

因為沙巴的歷史表明,「威逼利誘」乃是聯邦政府長期用來鎮壓沙巴人要求收回沙巴權益和資源的慣用伎倆。

我在政壇四十年,在朝或在野都經歷過;我可以肯定地說,沙巴人現在正在目睹執法機構(例如反貪委員會 MACC)再次被武器化,目的是在沙巴政治領袖之間製造恐懼。這樣一來,我們就必須屈從於聯邦政府的路線,否則就要承受可怕的後果。

簡單來說,「屈從於聯邦路線」者不會被對付;「與聯邦路線作對」者則可能面對刑事檢控。

2008年6月進步黨退出國陣時,我就親身領教過

我可以證明,我本人在2008年6月,進步黨即將退出當時執政的國陣政府時的痛苦經歷。2008年3月,國陣有史以來第一次失去國會三分之二的多數席位。我稱之為「沙巴要求收回我們的權益和資源的機會之窗」。

就在沙巴進步黨和我黨兩位國會議員即將在2008年6月18日宣布對時任首相投不信任票的消息傳出之際,我收到來自首相署一封日期為2008年6月17日的傳真信函(標註:「RAHSIA」,意即機密),要委任我為上議員。

在2008年6月那時,我的黨總部官員強烈建議我不要公開這封信,因為它被列為「機密(RAHSIA)」。但鑑於沙巴目前的政治緊張局勢,以及沙巴人民是時候瞭解聯邦政治是如何操作來對抗沙巴爭取權益和利益,我有責任公開這封信。

我認為這項上議員提名是企圖行賄,我感到被侮辱並拒絕了這項提名。第二天(6月18日),進步黨照原定計劃公開宣布對時任首相投不信任票。奇怪的是,兩天後的2008年6月20日,下午12點32分,時任反貪局(ACA,現反貪會的前身)總監即宣布:「楊德利目前正因涉及一宗500萬令吉的貪污案而被調查……」該案追溯到我擔任沙巴首席部長的1996年(即12年前)。

我當時沒有、現在也沒有什麼好害怕的,因為我知道根本就沒有所謂的貪污。後來我意識到,我被調查的消息,用意在恐嚇其他政治領袖,尤其是國會議員,使他們不敢加入對時任首相投不信任票的行動。顯然,這種恐嚇戰術果真奏效。

這是一個荒謬的矛盾:反貪局要調查我,但我(或任何其他人)必須事先獲得反貪局和其他執法機構的清白證明,才能被提名為上議員。事實上,在反貪局要調查我的消息傳出後,我還主動致電反貪局亞庇總監,詢問該局是否需要錄取我的口供。我主動提出去反貪局辦公室,是因為我即將前往英國參加我兒子的畢業典禮,而不希望在亞庇機場出行時被攔截。反貪局總監告訴我,他們沒有計劃錄取我的口供。

聯邦的霸凌戰術必須被阻止

這就是聯邦霸凌的運作方式。但聯邦霸凌只有在我們沙巴人允許它成功的情況下才能得逞。聯邦這種霸凌不會自動停止,但我們沙巴人可以阻止。我們必須有敢於面對恐懼、不徇私情的領袖。當恐懼因素不存在時,恐懼戰術就不會奏效。

17年過去了,我仍然看到聯邦那同樣老套霸凌戰術被用來對付沙巴領袖。年輕一代的沙巴人可能無法完全理解聯邦制度如何不利於沙巴,我對此感到難過和憂心,因此我想鼓勵沙巴人和我們的領袖們:無所畏懼,繼續奮鬥!

別因恐懼而談判

在爭取沙巴權益時,我們可以依賴《1963年馬來西亞立國契約》(MA63)和聯邦憲法中規定的條款,管理本邦與聯邦關係的程序。馬來西亞的聯邦制與加拿大、印度和澳洲這些同屬英聯邦的國家相似。對我們沙巴政府領袖而言,至關重要的是要牢記美國前總統約翰肯尼迪所說的話:「我們不要恐懼談判,但不要帶著恐懼進行談判。」

沙巴前首長(1996年5月28日–1998年5月27日)
沙巴進步黨主席
拿督楊德利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