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025年8月6日訊:
政府強烈受促撤銷對社團組織募款活動課稅的政策,因這些組織及志願團體所籌資金實為維持運作所需。新稅規正引發社會及社區領袖的困惑、憂慮與不安。
內陸稅收局於3月24日發布的《實務指南1/2025》中,將「法人團體」的應稅範圍擴展至社團。
我本人認同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简称华总)總會長丹斯里吳添泉的看法:此項新稅將為全國成千上萬個民間組織增添不必要負擔。募款活動結餘皆用於社區長期計畫,並非營利用途。
程序疏漏恐致社團領袖遭刑責
新稅制的合規要求也帶來風險:任何程序上的失誤或疏忽,縱屬無意,均可能使社團領袖面對逃稅刑事控訴。
絕大多數的社團沒有能力聘請會計師、審計師或稅務顧問。社團幹部多為無私奉獻者,自費參與社會服務。
社區募款本已艱難,社團領袖常需奔走懇請贊助。而這些領袖與贊助者,多是近來受銷售稅(SST)、電子發票(e-Invoice)與印花稅(Stamp Duty)衝擊的商人。儘管部長發言樂觀,實際營商環境依然低迷。
部長應有所作為
那些曾在社團活動中享有VIP待遇的民選代議員與部長,現在社團與社會福祉遭受更大損害之前,應該發聲或有所行動。
沙巴進步黨主席
前首席部長
拿督楊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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