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025年5月28日:
我們呼籲聯邦財政部永久取消對僱傭合約徵收印花稅及相關罰款的規定。
這項從未被執行的政策,近日在未有任何預先正式通知的情況下突然開始執行,導致業者無所適從,帶來不必要的混亂與困擾。
許多企業,包括中小企業甚至家庭式經營者,將因未能在30天內為僱傭合約蓋印而面對罰款,儘管這項規定從來都未曾推行。
《1955年僱傭法令》雖規定聘僱期超過一個月者需簽署書面合約,但並未要求蓋印才能使合約生效。
因此,規定僱傭合約須加蓋印花的法律既過時又不切實際,對僱主與受僱者皆造成多餘的負擔。
雇主不應因一項未明確公告、也未曾執行的規定而遭受追溯性懲罰。再加上如今的經商環境越來越艱難,政府實應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官僚程序,並營造更穩定且親商的營運環境。
我們並非要求暫時性的豁免或任為選舉期間的「寬容措施」,而是堅決要求立即並永久地廢除此項政策。
沙巴進步黨宣傳主任
陳威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