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022年4月4月訊:沙巴前首席部長拿督楊德利示,有充份證據、協議、文件及歷史記載足以推翻「沙巴曾隸屬於蘇祿王國」的錯誤認知和說法。
楊德利在由沙巴律師公會及吉阪坡律師公會,針對蘇祿仲裁案而聯辦的線上論壇中發言時指出,沙巴其實是於1877年由汶萊割讓給歐維貝,接著於1881年交予英屬北婆羅洲公司,又於1943年被日本佔領。二戰之後,沙巴於1945年落入英國軍政府手中,並於1946年成為英國殖民地。沙巴則在1963年共組馬來西亞。
身為沙巴進步黨主席的楊德利表示,我們必須更積極、堅持、不斷地糾正「沙巴曾隸屬於蘇祿」這個不完整的錯誤說法。
「事實上,(根據Nemo Dat法則)蘇祿沒有法律及政治立場,把北婆羅洲(沙巴)割讓或租賃給任何方,因為蘇祿根本不曾擁有過北婆羅洲。
楊德利稱,菲律賓/蘇祿索賠有兩方面,即:菲律賓國索討沙巴的主權,另一項是蘇祿/基蘭索討賞金。
他說,馬來西亞所採取的態度一貫是「別提菲律賓/蘇祿索賞,因為越描越黑,越讓這項索賠合理化」;他質問:「馬來西亞是否過度謹慎或苟且?」
「菲律賓/蘇祿的索討方不斷挑起並炒作這個課題,誤導菲律賓人(虛無地)奢望沙巴有朝一日會成為菲律賓的領土。
最近在菲律賓舉行的議員辯論會,顯示出索討沙巴仍是候選人撈取政治選票的課題。
楊德利強調,把沙巴描繪為「菲律賓第13州」、以蘇祿王國名義發出紙予在沙巴出生者,還有把沙巴地圖納入菲律賓護照的動作,已進一步促使菲律賓籍人非法入境並居留在沙巴。而這種信念使他們相信在馬來西亞沙巴擁有權利,更大膽抗拒被遣返。
他引述《菲律賓新憲法,附註,1997年修訂本》第154頁指出,事實上,菲律賓於1987年通過的修正案已放棄索討沙巴。
菲律賓在1987年修憲的主要修正是: 將原本「歷史上或法律產權隸屬於菲律賓的所有領地」(“all the other territories belonging to the Philippines by historic right or legal title”),修正為「菲律賓擁有主權或轄權的所有其他領地」( “all other territories over which the Philippines has sovereignty or jurisdiction”)。注釋著:「從而消除我們索討沙巴的明確依據,無論如何,我們不排除將根據國際法提出此類索討」(“thereby eliminating an express basis for our claim over Sabah for at any rate, we are not precluded to pursue such claim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楊德利指出,菲律賓因此於2001年2月及3月試圖「通過國際法」,向國際法院申請介入當時正在審理中,印尼及馬來西亞之間關於利吉丹島/西巴丹島爭議案中。
「菲律賓介入國際法院的過程,已在丹斯里甘尼巴泰(Gani Patail)撰寫,在拿篤衝突事件之後出版的《PUTTING TO REST the claim to Sabah by the self-proclaimed Sultanate of Sulu》書中討論。
2001年10月,菲律賓要介入利吉丹島/西巴丹島國際法院案的申請被法官駁回,理由是:「菲律賓尚未確立具有法律性質的利益」。
他說:「此國際法院的辯解,使菲律賓/蘇祿奢望『通過國際法索討』的(虛無的)希望想完全破滅。」
楊德利表示,菲律賓在國際法院使盡辦法,以1878年蘇祿—奧維貝付款作為其在北婆羅洲擁有主權的初始證據。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文件或證據來支持或輔助菲律賓/蘇祿這項索討。因此,初始證據徹底敗給以條約和文件的形式的書面證據。
這場線上論壇的主講嘉賓包括馬來西亞前律政司丹斯里湯米湯姆、御用大律師王宇清博士、政治歷史系教授安迪西迪博士及歷史學家沙利傑弗利(職業銀行家)。

